飞行观察是森林航空消防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观察员担负着巡护飞行、侦察火情、航空灭火等重要任务,是火场第一手资料的提供者,又是航空灭火的参与实施者。
工作程序如下:
1.飞行前准备工作
(1)按调度预报领取飞行任务,明确任务的性质与要求。
(2)在飞行临时航线时,做好图上作业。
(3)备全各种飞行用具,日常飞行提前30分种到达停机坪。
(4)当执行航空直接灭火任务,及时向机组传达任务的要求,并与其进一步商定具体灭火实施方案,根据灭火任务确定飞机加油量,再根据油量计算出飞行时间、载量、航程;并仔细检查吊桶装置或索(滑)降设备。
2.飞行任务的执行
(1)飞机起飞后,准确记录起飞时间(机轮离地时刻),填写飞行任务书。
(2)用GPS或目视领航法,随时掌握飞机所在位置,正常巡护中偏航大于10公里要及时通知机长修正航线,使飞机按预定航线飞行。
(3)巡护中发现火情,立即通知机长改航飞向火场,若同时发现多起火情,应先重点后一般,逐个处理。如火场在国境线我侧10公里范围内必须请示批准后方可进入火场侦察。
(4)以火场中心为准,用GPS确定火场位置,火场较大时,还要确定危险性较大的火头、火线位置。
(5)观察火头数、火线长度,判定火场风向、风速、火势及蔓延方向。
(6)将火场勾绘在地形图上,用方格纸计算出火场面积。
(7)降低飞机高度,进一步观察被害树种、林分组成,有无扑火人员,火场附近的山脉、河流、交通及居民点。
(8)及时填写火情报告单,提出扑救建议,通讯畅通情况下,向调度室作简要报告。
(9)在执行直接灭火任务时,快速准确引导飞机到达火场上空,对火场及其周边进行全面的观察,确定机(索、滑)降点或取水点。在实施机(索、滑)降灭火时, 要把扑火人员降在距火场较近的有利位置并把降落点标记在地形图上,记下人数、指挥员姓名。
(10)在开展直接灭火时,由于飞机油量不够、吊桶或飞机故障、火场天气突变、日落返航规定等原因,飞机必须返航,但根据火情需要,又需继续开展航空直接灭火,观察员要随时与调度室保持联系,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1)在飞机上按要求填写好飞行任务书、火情侦察报告单、火区图等。
(12)飞机落地后,及时将执行任务情况向值班调度报告。
来源:西南航空护林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