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纪委、市监察局对今年清明期间,涉及公车私用的9名直接责任人、负有公车管理责任的7名公职人员公开问责,其中,对9名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责令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毋庸讳言,从全国范围来看,公车私用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还比较严重。在某些人看来,开着公车上坟或办点私事再平常不过,算不上什么大事;在有些上级看来,如果这些“小事”件件较真、一一问责,打击面未免太宽,往往采取放任的态度,以至于公车私用屡禁不止。
公车私用不是简单的占小便宜的问题,这种流动的腐败广告,不仅浪费了纳税人的税银,而且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查纪纠风,有关部门很多时候只注重抓大案、抓典型,把注意力聚焦在领导干部身上,这当然没有错。但如果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对具有普遍性、一般性的顶风违纪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甚至纵容包庇,一个人犯点“小事”不查不纠,两个人犯点“小事”不查不纠,年深月久就积成了大事,结果是积重难返。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蔓延成风,饱受民众诟病,就是明证。
只有看到“小事”被严格追究,想犯大事的人才会有所顾忌,有所检点。这就像治理“面源污染”一样,只有让所有公职人员都做到令行禁止,才能有效遏止公车私用,才能让机关作风得到根本转变。
昆明市就公车私用一次问责16人,好就好在不仅问责直接责任人,还问责了管理者;好就好在没让《昆明市关于重申严禁公车私用的通知》成为一纸空文。从一点一滴抓起,从“小事”抓起,从普通的公职人员抓起,方能让那些抱有法不责众心理的人彻底丢掉幻想。
事实上,我们从来就不缺少制度,缺的是对各种制度的严格执行,缺的是对这些制度的敬畏之心。什么时候各级官员对于各项制度不再心存蔑视了,制度才会发挥作用,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现象才会逐渐减少乃至绝迹。
□ 赵文宣(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