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玉溪市将建教育系统试点定向廉租住房5万平方米。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定向廉租住房建设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之内,住房造价控制在每平方米1000元左右。
在省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下达云南省2008年8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关于明确20万平方米教育系统试点定向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中,玉溪市作为全省试点地区,将建教育系统试点定向廉租住房5万平方米。
据了解,建设定向廉租住房的学校为村完小以上村镇中小学,办学规模在120人以上,学校教师住房紧缺或是危房、有建设用空地和学校建设规划的优先安排解决,对过渡性或有收缩意向的学校不再建设。其中,建设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之内,住房造价控制在每平方米1000元左右,建设内容包括卧室、客厅、厨房和卫生间,建筑结构砖混以上。同时省财政将给予每平方米200元标准补助,对于能够按时完成资料上报和开工建设的学校,国家按每平方米300元标准补助,市级财政按每平方米500元标准补助,不足资金则由县区财政筹措。
具体建设计划为:红塔区4千平方米;江川县5.5千平方米;澄江县1.5千平方米;通海县4.5千平方米;华宁县、易门县、元江县7千平方米;峨山县7.4千平方米;新平县6.1千平方米。相关负责人称,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解决村镇中小学教师普遍存在的住房难、住房差、住房挤等困难,为教师教好书育好人创造良好的环境。本报记者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