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石林中路建成投入使用,这将改善县法院的审判工作条件,更好地发挥其审判职能作用。
上午10时30分,石林法院的庆典仪式在广场前正式开始。“老法院在菜市场里。”该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要进入法院必须经过菜场的小巷,车辆都很难开进开出,不仅工作人员上班恼火,也给市民办事带来不便。据悉,该院位于马家巷28号的原办公楼建于1982年,一直维持二楼一底的简易审判法庭状态,迄今已经历了20多年的风雨。长期以来,办公地点狭小、简陋、出入通道不畅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石林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影响了审判工作规范化、现代化发展目标的实现。目前,在各方努力下,这幢占地25.8亩、总投资1800万余元的新石林法院审判大楼已经建成使用,这是县法院发展进步的新起点。与原有办公条件相比,新大楼设有当事人专门通道,而法院也专设了法官通道,这为市民和工作人员都带来了便捷,也更有利于审判工作的进行。
记者 宋金艳(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