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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不付款提货 荔枝腐烂由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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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先生:今年6月25日,我与一水果销售商店采购员小李签订了一份荔枝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我如期将荔枝送到商店后,商店即依合同履行付款义务。我将荔枝送到其商店后,商店老板以合同约定的价格太贵为由而拒绝付款提货。就将车锁住停在其商店门口,后来,有些荔枝已经腐烂。请问,我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荔枝腐烂的损失吗?

    答: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水果商店违约是事实,对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但荔枝属于鲜活产品,你有义务在对方违约后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因荔枝变质腐烂造成的经济损失。否则,这部分损失在你起诉对方的时候将不被法院所支持。

    以上问题由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中心解答

    本版稿件均由本报记者柏立诚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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