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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守桥人向禄劝交通局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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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沙江上有座名叫皎平渡的大桥,云南和四川两省共同出资建成,是连接云南和四川两省的“致富桥”。皎平渡大桥建成近20年来,有5名农民工一直坚守在大桥上对大桥进行日常管护。不知什么原因,5名农民工却被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全部清退。为此,他们把禄劝县交通局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各种损失30多万元。近日,昆明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劳动纠纷案。

    看守皎平渡大桥的农民工龙桂权、毛永顺等5名守桥人员,他们工作年限最长的有18年,最短的也有11年了。去年10月30日,禄劝县交通局下发通知,将龙桂权等5名守桥人员清退。愤怒之下,龙桂权等5人将禄劝县交通局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共计30多万元。

    禄劝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终止龙桂权等5名守桥员与禄劝县交通局的劳动合同关系,并由交通局向龙桂权等5名守桥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共计7万多元。宣判后,龙桂权等5人不服,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中,龙桂权等5人的律师认为:5原告与禄劝县交通局是劳动合同关系,5原告一直工作了10多年,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在1998年,禄劝县交通局还与5名守桥人员补签了一份书面聘用合同书,证明双方是劳动合同关系。现在,禄劝县交通局要辞退龙桂权等5人,交通局就应依法对他们的福利待遇进行一次性补偿。

    禄劝县交通局的律师认为,交通局与守桥人员之间只是一种承包管护关系,并非劳动合同关系。理由是2003年交通局与龙桂权等5名人员签订了《皎平渡大桥承包管护合同》,合同明确将大桥发包给守桥人员共同管护。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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