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符亚杰。受局长李元书同志的委托,我谨代表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做出如下承诺:
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坚持依法行政,在综合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工作中,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简化办事程序,实行挂牌上岗、首问责任制和工作AB角制,做到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通过质监门户网站、电子触摸屏、公开栏、印制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工作职能、服务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需要提交的材料、收费事项、办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监督电话。在服务工作中,建立和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全系统全员问责制。在具体服务项目上:
一、我局对重要工业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31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限时办结制。
二、凡能一次办结的事项,坚决做到一次办结;凡不能一次办结的事项,详细告知服务对象办事程序、办理要求和所需材料。
三、法律法规有办结时限要求的,坚决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办结,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办结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坚决抓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工作。
五、全省质监系统广泛接受新闻媒体、企业和服务对象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反服务承诺行为的,可投诉举报,电话:0871-3169833。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录本局网站、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云网查询。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云南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