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大概是生来就要让人绝望的盛事——如果你是浪里白条,而不幸与菲尔普斯同场;或者你是飞毛腿,你的对手却是博尔特。
有些东西,真是天授的。谁也不知道,上小学一年级的高斯,是怎么想出来高斯定理的,而才7岁的骆宾王——别忘了,中国人还是计算虚岁——在牙牙学语了“鹅鹅鹅”3个字之后,为什么会说:“曲项向天歌”。有时候,会让人迷信起来,想,他们携带了前世的记忆。
而菲尔普斯,简直是鲤鱼精转世,或者小龙王附体,他与水有奇异的默契,他仿佛是生而与之有关。如果我是游泳运动员,生而与他同时代,我会不会绝望,我明白金牌永远与我无关,从此弃绝与水的情爱?
还有,与高敏生在同时代的跳水运动员,与邓亚萍同台的乒乓运动员,与舒马赫爱上同一辆车的赛车运动员,与土耳其举重神童试过同一个哑铃的举重运动员……
大概不会吧。
就好像,我如果与鲁迅生在同一个年代,我还会继续写下去。鲁迅有他的不朽地位,我有我的微光,只要我曾经安慰过一个人的痛楚,有一个人,因为我的文字掉泪,我就没白来这世上一遭。
同样,三百六十行,那些注定不能成为状元的人,也会继续拼搏下去。因为,深爱这门行业,像爱有夫的罗敷,不愿意还她明珠双泪垂,愿意一直一直努力下去。
因为,银牌也需要有人拿,因为,在人生的赛场上,只要曾经超越过自己,这一生,就不算枉来。
叶倾城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