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至9月30日开湖,首次免交渔业资源费
喜领捕捞许可证 记者 付兴华 摄
“我们太高兴了,滇池就要开湖捕鱼了,而且今年我们可以免交600多元的资源费,免费捕渔。”领到新的捕捞许可证,渔民李云波兴奋地对记者说。滇管局工作人员不仅上门换证,还给他们带来好消息: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今年滇池开湖期从8月29日至9月30日,共33天。今年昆明市将首次免收600元-800元的渔业资源费,渔民可免费捕捞。
渔民捕鱼免交资源费
昨日,在官渡区宝丰村民小组,10多名工作人员现场为渔民换发新的捕捞许可证,有了新证,29日,渔民就可以进入滇池捕渔了。官渡区滇管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他们实行上门换证服务,一些较远的地区,都有渔政人员主动上门为渔民服务。据了解,为了让渔民增收减支,昆明市人民政府决定,今年渔民捕鱼时,不用再交600元-800元的渔业资源费了,渔民可免费捕捞。
滇池鱼产量将达7500吨
昆明市滇池渔业行政执法处书记徐瑛介绍,由于今年昆明雨水充沛、入滇雨水较多,因此水生生物也较往年多,通过几年前他们进行的试补调查,预计今年滇池的鱼产量将达到7300吨-7500吨。
据了解,今年将有1789条渔船将进入滇池捕鱼,按每条船上有3人上船捕渔,这样将有5000多名渔民在开湖期进入滇池捕鱼。渔民们对今年的捕鱼收获充满了希望。
记者 左学佳 普乐仁 通讯员 李俊芬(春城晚报)
相关规定
禁止擅自在滇池引入新物种
今年滇池封湖禁渔期从2008年10月1日零时起至下一捕捞期开始之日。未办理捕捞许可证擅自入湖捕捞的,要没收捕捞工具并给予500元~1000元的处罚;机动渔船入湖捕捞的,一律予以没收,给予1000~5000元处罚。封湖禁渔期间,所有渔船集中停放,由当地政府负责日常管理;严禁在滇池水面放养鸭、鹅等水禽;封湖禁渔期间,不准任何单位、集体和个人买卖、加工和贩运滇池水产品。
为维护滇池的生态安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在滇池引入新物种。
禁止在鱼虾繁殖场所捕捞
开湖捕捞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一船一本捕捞证制度;入湖捕捞渔船须经云南省渔业船舶检验局滇池检验处(市滇池管理局渔业行政执法处)注册登记和检验,并持有本年度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内河渔船检验证书》。凡未登记的渔船,不得入湖捕捞,所持捕捞证不予检审。
开湖捕捞期间,捕捞渔船禁止到常年封禁的湖湾和“项目示范区”水面进行捕捞、垂钓,所有捕捞船只必须远离封禁湖湾和示范区围网200米以外作业。常年封湖禁渔区是:晋宁县的太史湾、北山湾、鸽子湾,呈贡县的乌龙湾,西山区的芦柴湾、西华湾、晖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