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至26日,省政府第四督查组,先后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嘎洒镇政府、勐腊县尚勇镇政府、磨憨口岸和两市县开展四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在两市县召开的各族各界代表座谈会上,督查组与代表们亲切交谈,倾听意见建议。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理、农民和社区代表们普遍表示,政府机关、职能部门实施四项制度以来,着力建设诚信政府、服务型政府,工作作风有了很大的改变。通过督查,督查组认为,西双版纳州各市县对实施四项制度的认识高、机构健全,组织保障;措施得当,工作到位;用傣汉文字广泛宣传,群众知晓率高;兑现承诺,服务中心;促进发展,推进稳定,四项制度的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督查组要求,要把实施四项制度与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对公务员的评价、年终考核结合起来,深化认识,使四项制度真正成为每个公务员的自觉行为,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参与四项制度的实施,不断提高实施四项制度的水平,促进西双版纳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省政府第五督查组于9月22日至23日对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县级行政机关实施四项制度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一行听取了瑞丽市、梁河县政府的汇报,抽查了瑞丽市公安局、工商局、林业局、口岸联检部门;对梁河县涉及民生热点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地税局等单位贯彻实施四项制度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知识的提问,并重点提问了单位对社会和群众承诺的服务事项、办结时限、网络信息公开情况等,问得仔细,答得认真。督查组认为,德宏州县级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组织保障到位,宣传发动广泛深入,制定措施具体细致,监督检查及时有力,注重实效,成效显著。督查组对全州进一步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是要进一步采取措施解决县市之间、部门之间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所有公务员熟知四项制度;三是进一步明确县级行政机关落实四项制度的定位;四是进一步规范服务承诺的内容,明确责任人;五是建议德宏州将梁河作为县级典型,确保县级行政机关四项制度进一步向广、深、实、严推进。9月24日至25日,省政府第五督查组对保山市腾冲县、隆阳区实施四项制度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先后深入腾冲县腾越镇、建设局、国土局和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工商局等部门实地调查了解,向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仔细询问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具体内容,落实情况。督查组认为,保山市落实四项制度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得当、效果明显。通过实施四项制度,各级机关作风明显好转,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同时,督查组建议:下一步要把贯彻实施四项制度工作向广、深、实、严推进,在结合部门职能、岗位职责细化服务承诺内容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打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服务型政府。
记者 赵汝碧 李绍明 王雪飞 李春旭(云南日报)